发布日期:2025-08-19 05:38点击次数:
ISCC EU认证 欧盟国家强制要求
一、哪些产品可以申请 ISCC EU 认证?
ISCC EU 的核心定位是 “把可持续能源送进欧盟”,因此所有 “可燃烧、可发电、可驱动发动机” 的生物质基燃料及它们的上游原料,均在认证范围内,具体涵盖以下类别:
1. 生物液体燃料(核心认证品类)
FAME 生物柴油
HVO(氢化植物油)
绿色甲醇
生物乙醇、生物丁醇
可持续船用燃料(MGO 替代品)#ISCC EU
2. 气体燃料
生物甲烷、沼气
生物 LPG(液化石油气)
可持续合成天然气
3. 固体燃料(仅限欧盟能源市场用途)
木质颗粒
棕榈仁壳
农业秸秆压块等固体生物质(注:仅用于欧盟发电或供暖场景)
4. 前端原料(供应链上游环节)
UCO(废弃食用油)
动物脂肪
农林残渣、城市有机垃圾
微藻油、木质纤维素
沼气发酵用有机废弃物
核心总结:只要产品最终作为 “能源” 进入欧盟交通、电力或供暖领域,其整条供应链的任一环节(种植 / 收集 — 加工 — 贸易 — 仓储 — 运输),均需取得 ISCC EU 证书。
二、ISCC EU 认证在哪些欧盟国家是强制要求?
依据欧盟《可再生能源指令》(RED II),欧盟 27 个成员国全部强制要求ISCC EU 认证(或欧盟委员会认可的同等认证),适用场景包括:
道路交通燃料(汽油、柴油、船用轻油替代品)
航空燃料(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)
固定式发电与供暖燃料
欧盟 27 个成员国名单
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克罗地亚、塞浦路斯、捷克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匈牙利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、瑞典。
补充说明
欧洲经济区(EEA)国家: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虽非欧盟成员国,但属于 EEA,同步执行 RED II,同样强制要求 ISCC EU 认证。
非 EEA 欧洲国家:瑞士、英国已建立本国互认机制,既接受 ISCC EU 认证,也可选择本国体系,但在实际贸易中,ISCC EU 仍为普遍采用的认证标准。
